考察成績滿分為100分,分考試成績、民主測評量化分、年度考核結果量化分、個人受獎情況量化分和考察情況量化分(含社區考核結果量化分)以及崗位匹配度量化分6項。
一、考試成績量化分(50分)
按照考試成績×50%計算。
二、民主測評量化分(10分)
民主測評是對考察對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和是否同意任用為副科級領導干部六個方面的要素進行評價。民主測評中,德、能分別為20分,勤、廉分別為15分,績為30分,總分為100分,總得分除以總有效票數為民主測評得分。民主測評得分占民主測評量化分70%。是否同意任用為副科級領導干部占民主測評量化分30%,以同意率與3的乘積為實際得分。民主測評量化得分為以上兩項實際得分的總和。
三、年度考核情況量化分(10分)
2010年以來連續3年獲得優秀的10分;2年優秀1年稱職的8分;1年優秀2年稱職的6分;連續3年均為稱職的5分。大學生村官按照任村官工作經歷的年限計算,任職滿一年計5分,每增加一個年度加1分,最高累加不超過10分。
年度考核結果、大學生村官任職年限以組織、人事部門的評定意見為準。
四、個人受獎情況量化分(5分)
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(榮譽稱號,含科技成果獎,下同)的5分;獲得省部級表彰獎勵的4分;市廳級表彰獎勵的3分;縣區級綜合性表彰獎勵的2分。縣區業務部門級表彰獎勵1分。
國家級表彰獎勵是指黨中央、全國人大、國務院、全國政協授予頒發的獎勵;省部級表彰獎勵是指自治區黨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協或中央部委授予頒發的獎勵;市廳級表彰獎勵是指市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協或自治區黨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協的工作部門授予頒發的獎勵;縣區級表彰獎勵是指區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協或市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協的工作部門授予頒發的獎勵??h區業務部門級表彰獎勵是指鄉鎮(街道)黨(工)委、政府或區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協的工作部門授予頒發的獎勵。
受各級的表彰獎勵只依據黨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協及其工作部門、列入黨委直接管理的群團組織等單位正式下發的表彰決定、證書為依據。領導批示、會議講話、信息簡報、新聞媒體報道等不予認定,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專業學會、協會等組織給予的獎勵作為參考,不直接予以認定。其他協會、學會的不予認定。
給予單位(集體)的獎勵不作為個人的表彰獎勵計分。
多個表彰獎勵或同一事項獲得多項表彰獎勵的,以最高層次的獎勵一次計分,不重復計算,最高累加得分為5分。
五、考察情況量化得分(15分)
包括談話考察量化得分(10分)和社區考核量化得分(5分)。
談話考察量化得分由考察組根據個別談話的情況、結合考察對象的書面述職、工作經歷、領導素質修養和工作能力、工作辛苦程度及付出的努力、完成工作任務效果、自律等情況綜合評價給分,總分為100分。其中談話人是否同意任用為副科級領導干部意見占30%,談話考察得分占70%。
社區考核根據參與社區活動和“八小時以外”社區表現等情況和社區是否同意任用評價量化打分,總分5分。
六、崗位匹配度量化分(10分)
由公選領導小組召開崗位匹配度評分會,組織相關人員對考察對象崗位匹配度打分(滿分8分)。考察對象是后備干部或年輕干部培養對象的加2分,但最高累加得分不超過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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